贷款承诺费也称为承担费,是指银行对己承诺贷给顾客而顾客又没有使用的那部分资金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银行已经与客户签订了贷款意向协议,并为此作好了资金准备,但客户并没有实际从银行贷出这笔资金。承诺费就是对这笔已经做出承诺但没有贷出的款项所收取的费用。承诺费由于是顾客为了取得贷款而支付的费用。
银行取得的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称为中间业务收入,也就是平时所说的手续费。银行收取贷款承诺费有哪些政策支持呢?
我查阅了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银团贷款暂行办法》,人民银行的文件中均规定,包括自营贷款、特种贷款、银团贷款等类型的贷款,商业银行除收取利息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银保监会的“三法一指引”等文件未对承诺费做出明确规定。
而银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专门针对银行收费出台的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令)、《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等文件中,一是未明确规定不得收取贷款承诺费;二是未将贷款承诺费纳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三是允许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
根据上述信息可以推断:
一、贷款承诺费不是银行在某笔贷款在利息外收取的其他费用,而是根据“未提用的贷款额度”计算收取的费用,与已提贷款无关联关系。
二、贷款承诺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并公示收取,同时,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接受银保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的监管。
因此,我查阅了国有四大行的服务价目表公示,汇总各行的承诺费收费标准如下:
银行 | 费用名称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
工商银行 | 承诺 | 我行与客户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后,在未来约定的有效期内,按照商定的条款为客户提供约定数额信贷支持的承诺。 | 按照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一次性或分次向借款人收取,费率按年费率3‰-5‰确定。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
农业银行 | 同业融资承诺费 | 向客户提供融资,以协议融资金额向资金融入方收取承诺费 | 以协议融资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0.1-1%;或协议定价 |
建设银行 | 承诺费 | 本行同客户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向客户做出在未来约定的有效期内按商定条款为该客户提供约定数额授信的承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团、并购及其他贷款承诺等。承诺部分指本行已与客户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贷款。 | 按协议定价 |
中国银行 | 承诺费 | 通过协议方式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一定金额的融资便利(含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服务 | 对于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应收款转让等各类授信品种项下的承诺服务,以未提用授信/透支额度/循环贷款额度为基数,按年费率0.2%-1%分期/一次性收取,或根据风险程度与客户议定按协议收取。 |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价目表均公示了对公贷款承诺服务费的收费项目,根据银保监会文件要求,上述市场调节价接受银保监会监管,因此我们默认银保监会、国家发改委认可商业银行收取贷款承诺费的合规性。